价格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法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因此,在询价采购时,对提供商提供相同品牌商品的规则应在询价公告书中明确规定。
对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依据 87 号令第三十一条,相同品牌且通过审察的不同提供商按一家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推荐资格,得分相同的按文件规则或随机抽取确定唯一提供商,其余不再作为候选人。
在这里,还需要提醒各位采购人朋友们,可以在采购文件中逐条列明 “同一品牌商品处置规则”,并以制造商官方参数为准区别商品型号,防止争议。若提供商提出质疑,需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提供文件及评审记录等依据。